商标异议向哪个部门提

【商标异议向哪个部门提】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 , 在法定期限内 , 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 , 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
商标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 。
《商标法》第30条规定 ,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 ,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 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