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合作协议书合同 管理协议书范本( 二 )


12、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确保安全 。如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
13、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 。
14、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 。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
15、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
1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
17、乙方应按照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施工中每班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18、因乙方现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服从调度、指挥、管理等被监理、建设单位、政府等部门处于经济处罚的,甲方将按照1-4倍加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
19、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监理、业主单位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
20、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和业主、监理以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不安全事件必须给予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凡存在安全隐患未排除前禁止作业 。
21、建立和完善本作业区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警示标语、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和不允许他人伤害) 。
22、乙方要为所有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3、凡在本工程项目部务工的人员,禁止在施工作业区内或外(包括回家)搭乘或自驾骑摩托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额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24、乙方应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组织体系,报甲方备案 。
25、对本单位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对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和交底,进行上岗作业,严禁各类违规行为 。
26、不得安排非特工种人员从事特工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
27、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洞口、临边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 。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 。
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严禁各类违规用电现象 。
29、趾板作业工作面侧高边坡上如有危石等,须先进行危石清理后,才进行趾板灌浆施工,确保安全 。
30、所有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
31、在坡面上须设置梯步和安全绳,作业人员须拉着安全绳上下 。
32、在坡面上灌浆设备须进行锚固措施,灌浆设备操作工人操作处,须搭设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四周须搭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网,右岸灌浆施工时须搭设防护棚,灌浆设备用的钢丝绳须使用双根钢丝绳,钢丝绳每一处接头锁扣不得少三个 。
33、乙方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规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提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
34、乙方所有进场设备、机具、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特种设备具有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合格证书或审批手续 。
35、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
36、乙方应当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市安监局《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渝水基〔2010〕15号)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 。